竣工環保驗收
寧德市蕉城區鑫豐養豬專業合作社生豬養殖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全文公示
發布時間:2017-11-27 發布人:小編
寧德市蕉城區鑫豐養豬專業合作社于2017年10月27日組織召開《寧德市蕉城區鑫豐養豬專業合作社生豬養殖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驗收會議的有蕉城區農業局,霍童鎮人民政府,大石村村委會,湖南譜實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及報告編制單位)及特邀的3位專家共9人, 會議成立了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組(驗收組成員名單附后)。與會代表和專家檢查了項目建設運行情況,聽取了建設方關于項目環境保護執行情況的匯報和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對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的介紹,經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寧德市蕉城區鑫豐養豬專業合作社生豬養殖項目選址于蕉城區霍童鎮大石村石虎山,規劃用地面積23310平方米,建筑面積5330平方米,目前實際用地面積4004平方米,建筑面積2408平方米,規模年存欄生豬2000頭(其中母豬160頭)。項目建有生產管理區、養殖區、環保設施等工程。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該項目于2009年12月委托泉州海洋環境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編制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2010年1月18日獲得寧德市環境保護局的環評批復(寧市環監[2010]表 002 號)。項目于2010年2月開工建設,并于2010年8月投入試生產運行,2010年9月13日通過市環保局驗收(寧市環驗[2010]表012號)。由于生物墊料工藝實施難度大,該養殖場將廢水處理工藝改為“沼氣+氧化塘+果園消納”處理模式,并對廢水處理工藝變更進行網上備案。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為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65萬元,占總投資的32.5%。
二、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養殖廢水和職工生活污水,該場采用干清糞工藝,養殖廢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進入沼氣池(2個容積303立方米),沼液經五個氧化塘(2600m立方米)進一步處理后用于周邊果
園和林地灌溉。果園面積為200畝,布設管網約800m。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飼料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粉塵、豬舍和污水處理系統等產生的惡臭。飼料加工粉塵經布袋除塵后排放,豬舍采取及時清理糞便、定期消毒、強制通風等措施,以減少惡臭對外界的影響。
(三)噪聲
選用低噪聲的通風設備,同時加強廠區綠化,以降低噪聲的排放。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為豬糞、沼渣、病死豬和母豬分娩物、醫療廢物。豬糞、沼渣統一收集后堆放在臨時堆放場,用于附近農戶農作物施肥,病死豬和母豬分娩物按規范要求進行衛生填埋(建有 2個容積為90立方米填埋井)。
(五)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沼氣池為水泥構筑物,有進行防滲漏處理,氧化塘池均墊有防水塑料布,可防止廢水滲漏至土壤。
三、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廢水
監測結果表明,氧化塘出口 pH、SS、氨氮、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糞大腸菌群等項目均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中旱作的標準 。
(二)廢氣
監測結果表明,廠界臭氣濃度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表 7 標準(<70);廠界無組織顆粒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 2 中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
(三)廠界噪聲
監測結果表明,廠界晝夜間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
四、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審閱有關資料和認真討論后,驗收組認為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已建工程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的環保措施,基本符合環境保護驗收條件,經整改后同意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五、整改要求
1、建設足夠容積的事故應急池,建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2、嚴格做好醫療廢物的收集、管理、處置,并做好管理臺賬;
3、完善廠區雨污分流系統的建設,加強環保設施的日常管理,杜絕生產廢水外排;
4、完善驗收調查報告內容,補充項目周邊水質狀況調查。
附:寧德市蕉城區鑫豐養豬專業合作社生豬養殖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組成員名單
2017 年 10 月 27 日
免責聲明:寧德企業環境信息自主公開網(披露平臺),建設單位、環評機構或技術咨詢服務單位可通過本平臺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環評信息公開、公參公示和全本公開,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網絡平臺要求。在本平臺公示有關信息和內容,由發布單位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