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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福安天然氣門站儲存氣化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發布時間:2024-06-18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福安天然氣門站儲存氣化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寧環評〔2024〕33號
福安新奧燃氣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福安天然氣門站儲存氣化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代碼:2018-350981-45-02-048402,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根據《報告表》結論、技術審查會專家組審查意見,現對《報告表》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寧德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要求,選址符合《福安市城市總體規劃》、《福安市秦溪洋東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及福安市國土空間規劃成果。在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本批復提出的要求后,該項目所產生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一定減緩或控制。我局原則同意《報告表》的總體評價結論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位于福安市城陽鎮秦溪洋洋中厝,總用地面積9138.8m2。建設接收門站和LNG儲存氣化站,站內設施包括接收門站、LNG儲存氣化區、調壓計量加臭區、放空區、消防水池及輔助用房。項目總投資為1172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約49萬元。
三、你公司應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得到妥善處置,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類收集、分類處理”的原則,配套建設雨污水收集系統。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至福安市柳堤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二)嚴格落實各項廢氣治理措施,確保各類生產廢氣有效收集處理后達標排放。運營期排放非甲烷總烴廠界和廠內監測點處1h平均濃度值執行《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 35/1782-2018)表2和表3中的相關要求;非甲烷總烴廠內監測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非正常工況下排放的四氫噻吩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1中的標準值。
(三)選用低噪聲設備,全廠高噪聲設備應采取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環境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2類標準要求。
(四)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置,項目產生的廢舊濾芯等危險廢物應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置,其暫存和處置場所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
(五)加強環境風險管理,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按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并配備足夠的應急物資,確保周邊生態環境安全。項目在廠區東北側建設一座容積為650立方米的事故應急池,滿足本項目事故廢水的收集要求。
四、你公司要認真落實和執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項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核定為VOCs:0.023t/a,從福安市關停電機企業福安市海源電機有限公司年產電機配件5000噸項目產生的減排量予以調劑解決。
五、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制定生態環境管理辦法,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依法依規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妥善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的合理環境訴求,按規定自覺接受各級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六、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叭瑫r”制度。項目建成后,應依法按規定程序實施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在項目發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必須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要求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并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
七、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復15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后的《報告表》送達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寧德市福安生態環境局,項目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由寧德市福安生態環境局負責。
八、本批復自下達之日起超過5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須到我局重新報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6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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