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
2024年12月17日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意見的公示 (福州港沙埕港區八尺門作業區3-4號通用泊位擴能工程)
發布時間:2024-12-17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科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批準的審批意見,現依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歡迎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保承諾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下載鏈接(除依法不能公開的內容) |
1 | 福州港沙埕港區八尺門作業區3-4號通用 泊位擴能工程 | 福建省福鼎市白琳鎮白巖村 | 福建省名京物流園開發有限公司 | 福建中科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擬將八尺門3#、4#泊位由3000噸級通用泊位提升為5000噸級通用泊位。碼頭年設計通過能力提升至76萬噸(原設計通過能力68萬噸),擴能后本工程年吞吐量60萬噸不變。項目總投資520.7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7.00萬。 |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散貨輸送采用皮帶輸送機,并設擋風板、密封罩,輸送機轉運點設噴水抑塵裝置。散貨裝卸產生的揚塵采取噴淋抑塵、堆場設置防風抑塵網等措施。堆場內設置噴淋灑水系統,進行加濕抑塵 2.水污染環境保護措施:運營期港區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標后回用,不外排。碼頭初期雨水及沖洗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于噴淋及港區沖洗用水。 3.噪聲污染環境保護措施:(2)運營期通過加強船岸協調,盡量減少靠舶船舶鳴笛次數,并且要求靠舶船舶裝卸過程中停用輔機,盡可能減少船舶噪聲。加強各種機械的維修保養,減少因機械磨損而增加的噪聲。 4.固體廢物污染環境保護措施:運營期一般固廢貯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要求。 | / | /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下載鏈接: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40813fEBb4備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公開的主體,該鏈接為項目建設單位提供,公示維護工作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 |
一、公示時間: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個工作日) | |||||||||
二、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上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 |||||||||
三、聯系方式: | |||||||||
電話:0593-2250389 傳真:0593-2295177 | |||||||||
電子郵箱:ndsthj@163.com | |||||||||
通訊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區閩東東路1號 | |||||||||
郵 編:35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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