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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福建宏旺實業有限公司年增25萬噸不銹鋼冷軋光亮板及配套精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發布時間:2025-02-17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福建宏旺實業有限公司年增25萬噸不銹鋼冷軋光亮板及配套精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
寧環評〔2025〕3號
福建宏旺實業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福建宏旺實業有限公司年增25萬噸不銹鋼冷軋光亮板及配套精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代碼:2409-350981-07-02-701518,以下簡稱:《報告書》)收悉,根據《報告書》評價結論、技術審查會專家組審查意見,現對《報告書》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寧德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選址符合《福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福安經濟開發區灣塢工貿園區總體發展規劃(2022-2035)》《寧德市“十四五”冶金新材料產業發展專項規劃》要求。在全面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項目建設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可以得到減緩和控制。我局原則同意《報告書》的總體評價結論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為改擴建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福安市灣塢鎮上洋村,在現有用地紅線內,不新增用地。擬對現有的十八輥五連軋機組進行設備改造,改造后五連軋機組年產能提升25萬噸/年;配套新建一組光亮退火機組,匹配五連軋機組改造后的新增產能;同時建設配套2條橫切機組、1條縱切機組、2條整卷磨砂機組等設備及約1.8萬平方米的鋼結構廠房。項目總投資2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0萬元。
三、你公司應嚴格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妥善處置,環境風險有效防控,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質分流”的原則,建設完善的污水收集處理系統。生產廢水依托現有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后,部分回用于濁環水系統,其余排入灣塢西片區污水處理廠,廢水總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濃度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6-2012)表2規定的間接排放限值;生活污水依托現有的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入灣塢西片區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后排放。
(二)嚴格落實廢氣治理措施,確保廢氣達標排放。軋機整體密閉,油霧經捕集罩捕集+過濾凈化器處理后通過不低于25米排氣筒排放;退火爐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廢氣通過不低于30米排氣筒排放。油霧執行《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表3特別排放濃度限值,油霧無組織以非甲烷總烴計,參照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標準限值,退火爐SO2、NOx排放濃度執行《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修改單要求,顆粒物按《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要求控制。
規范化設置廢氣排污口。廢氣排污口應根據《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試行)》,對排污口進行立標、建檔管理;根據《固定源廢氣監測技術規范》(HJ/T397-2007)等技術規范要求,按照合理、方便的原則建設規范的廢氣監測采樣平臺、采樣孔。
(三)強化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優化產生噪聲的設備選型和布局,并采取隔聲、減振等綜合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運營期南西北側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區排放限值,東側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4a類區排放限值。
(四)加強固體廢物分類管理,固體廢物應分類收集、規范貯存、妥善處置。規范設置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所,完善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措施。危險廢物廠內貯存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建設,收集、貯存、運輸執行《危險廢物收集、暫存、運輸技術規范》《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辦法》要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相關要求。
(五)加強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落實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做好分區防滲,加強對廠區污水處理站、危廢貯存間等重點防滲區域的日常檢查和維護。
(六)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加強環境風險管理,按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配備足夠的應急物資,定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確保周邊生態環境安全。
四、你公司應認真落實和執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改擴建項目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為SO20.461t/a、NOx13.838t/a、COD 0.873t/a、油霧(非甲烷總烴)0.727t/a。該項目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屬于鋼壓延加工,不屬于國家和福建省實行總量控制的重點排污行業,不屬于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排放行業。按照重點區域和行業總量倍量調劑原則,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照1.2倍量調劑,總量指標來源于排污權交易,所需申購的總量無行業和地區限制。你公司應在項目正式投產前自行向排污權交易機構申購總量為SO2:0.5532噸/年、NOx:16.6056噸/年,COD 1.0476噸/年。油霧(非甲烷總烴)0.727t/a,從福安市關停電機企業福安市閩瑞電機有限公司年產電力配件15000噸項目產生的減排量予以調劑解決。
五、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進一步健全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制定生態環境管理辦法,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依法依規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妥善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的合理環境訴求,按規定自覺接受各級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
六、項目建設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保“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應依法按規定程序實施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在項目發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須依照國家排污許可有關管理規定要求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并按期持證排污、按證排污,不得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
七、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復15個工作日內將批復后的《報告書》送達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寧德市福安生態環境局,項目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由寧德市福安生態環境局負責。
八、本批復自下達之日起超過5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須到我局重新報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其他要求仍按《寧德市環保局關于福建宏旺實業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噸不銹鋼冷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寧市環監〔2015〕15號)要求執行。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2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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