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審批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中廣核寧德核電溫排區200MW海上光伏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發布時間:2023-07-18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中廣核新能源(福鼎)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中廣核寧德核電溫排區200MW海上光伏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代碼:2212-350982-04-01-616300,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根據報告表結論、技術審查會專家組意見,現對報告表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符合《福建省十四五能源發展專項規劃》,符合寧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要求。在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該項目可以滿足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局同意批準該環境影響報告表。
二、項目位于寧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鎮,其中光伏場區位于太姥山鎮備灣村寧德核電站溫排區海域,變電站位于太姥山鎮東程村。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200MW海上光伏發電場,配套建設海上電纜1813米、陸上地埋電纜約3千米、220kV變電站一座及儲能系統,其中光伏場區包括660Wp雙面高效單晶硅組件及3300kVA、4400kVA箱逆變一體機,總用海面積約233.45公頃;變電站工程包括220kV升壓變壓器1臺及相關生產業務辦公用房等配套設施。項目總投資142777.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97萬元。
三、你公司應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妥善處置,環境風險有效防控,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海上施工作業應采用先進工藝,減少對底質的攪動;合理安排施工時序,盡量避開在臺風等惡劣氣象條件下施工;海上施工產生的生活污水、含油廢水應集中收集上岸處理,禁止直接排入海域。陸上施工應減少施工臨時占地范圍,做好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復工作;加強對施工現場和物料運輸的管理,施工現場周圍應設置圍擋、噴淋設施,易揚塵的施工物料運輸、存放過程應采取遮蓋、密封等措施,并定期進行灑水、噴淋,最大程度防止施工揚塵;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減輕施工噪聲對環境的影響;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應分類集中堆放,并盡量回收利用,施工產生的棄渣、廢棄泥漿應外運至指定地點處置,不得隨意丟棄或排入海域。
(二)運營過程中海上光伏場區維修船舶產生的廢水應收集處置,不得直接排入海域;應及時清理、回收廢太陽能組件及廢支架,避免廢棄組件污染海域生態環境;應積極配合有關海洋主管部門做好該海域海洋生態修復工作;對地埋電纜沿線裸露地表進行植被恢復,確保恢復原有地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堆放區應采取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措施,危險廢物應收集后采用密封容器統一封裝并暫存于危廢間,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三)應合理布局變電站內變壓器及配電裝置,確保電氣設備與其他導體的安全距離滿足電力設施保護要求,減小設備噪聲及電磁感應對周邊人群的影響;風機及儲能設備應采取隔音減振等措施;應選用具有抗干擾能力的電氣設備,設置防雷接地保護裝置;應合理設計并保證設備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絕緣子表面放電,工程站界外周圍工頻電場強度和工頻磁感應強度需滿足電磁環境控制要求。
四、項目執行標準
(一)施工期施工揚塵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二)施工期施工場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運營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2類標準。
(三)運營期廢變壓器油、廢鉛蓄電池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要求。
(四)運營期工頻電場強度及工頻磁感應強度執行《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工頻電場強度4000V/m、工頻磁感應強度100μT的公眾暴露限值要求。
五、你公司要按照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貯存(處置)場所,按照環境監測計劃要求定期開展污染物跟蹤監測。你公司要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依法依規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妥善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的合理環境訴求。
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工作由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由寧德市福鼎生態環境局負責。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7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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