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審批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寧德供電公司寧德蘭田220千伏變電站主變增容工程(2號主變)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發布時間:2023-12-13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寧德供電公司寧德蘭田220千伏變電站主變增容工程(2號主變)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寧環評〔2023〕30號
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寧德供電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寧德蘭田 220 千伏變電站主變增容工程(2號主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代碼:2305-350900-04-05-284786,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根據《報告表》結論、技術審查會專家組審查意見,經我局研究,現對《報告表》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已列入國網福建省電力2023年一體化電網項目前期工作計劃,項目用地符合寧德市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寧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要求。在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則同意你單位按照《報告表》中所列的建設項目地點、性質、規模以及環境保護對策進行建設。
二、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福建省寧德市蕉城區漳灣鎮蘭田村蘭田 220kV 變電站內。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為在變電站圍墻內將前期已建的2號主變由120MVA增容至180MVA,無新征占地,無新增出線。項目總投資112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9萬元。
三、你公司應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危險廢物妥善處置,環境風險有效防控,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施工期的環境管理,采取相應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水需沉淀處理后回用不外排,須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有效控制和減小施工對周圍環境的影響。施工期大氣污染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施工場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限值。
(二)變電站若產生廢舊鉛酸蓄電池、廢變壓器油、事故油應按照危險廢物相應的法律法規的管理要求進行收集、處置。
(三)本項目事故油收集依托變電站內現有的事故油池,應確保集油管道與事故油池有效連接,事故油池具備防滲和油水分離功能,且容積能滿足變電站事故油排放的要求。
(四)加強變電站電氣設備日常管理和維護,減小電磁輻射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變電站公眾曝露控制限值執行《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工頻電場強度小于4000V/m、工頻磁感應強度小于100μT。
(五)加強變電站內主變壓器等設備的運行管理,防止設備不正常運行產生高噪聲,確保站界環境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排放標準。
四、你公司應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內部生態環境管理體系,制定生態環境管理辦法,明確機構、人員、職責和制度,加強生態環境管理,推進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依法依規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妥善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的合理環境訴求。工程實施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建成后,應按規定程序實施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五、該項目環保“三同時”監督檢查工作由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由寧德市蕉城生態環境局負責。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來源: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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