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縣
2024年10月11日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公示 〔霞浦三沙LNG儲配站項目〕
發布時間:2024-10-11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科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批準的審批意見,現依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歡迎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保承諾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下載鏈接(除依法不能公開的內容) |
1 | 霞浦三沙LNG儲配站項目 | 霞浦縣三沙隴頭工業園區12號地塊 | 霞霞浦新奧燃氣有限公司 | 福州壹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霞浦新奧燃氣有限公司擬投資3506萬元建設霞浦三沙LNG儲配站項目,本工程新建設置2座100m3LNG儲罐及相關工藝設施,選址于霞浦縣三沙隴頭工業園區12號地塊,新建一層生產輔助用房1座(含消防泵房),建筑面積421.5m2;消防水池2座;綠地面積2507.3m2。工藝設備幾何容積100m3LNG立式儲罐2座,LNG總儲存量200m3。高峰小時供氣能力15000Nm3,外輸運行壓力為0.35MPa。主要向霞浦縣三沙工業集中區內工業企業供天燃氣(均以供氣管道形式供給,不進行燃氣瓶充裝供給)。 | (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類收集、分類處理”的原則,配套建設雨污水收集系統。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至霞浦縣臺水中心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 (二)嚴格落實各項廢氣治理措施。運營期排放非甲烷總烴廠界濃度限值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非甲烷總烴廠區內監控點、廠區內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非正常工況下排放的臭氣濃度(四氫噻吩)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的標準值。 (三)選用低噪聲設備,全廠高噪聲設備應采取隔聲、消聲、減振等措施,確保廠界環境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3類標準要求。 (四)對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和處置,項目產生危險廢物應交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置,其暫存和處置場所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要求;廢濾芯、廢樹脂廠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外運處置。 (五)加強環境風險管理,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風險防范措施。按規定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并配備足夠的應急物資,確保周邊生態環境安全。在廠區雨水總排口設置集水井,并設置切斷裝置,防止事故廢水外排;并配備應急潛污泵及輸水軟管,發生事故時將雨水集水井內收集事故廢水抽至儲罐圍堰池內暫存,防止事故廢水外排,滿足本項目最大事故水量要求,事故應急池容積不小于30m3。 | / | /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下載鏈接: 備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公開的主體,該鏈接為項目建設單位提供,公示維護工作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 |
一、公示時間: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個工作日) | |||||||||
二、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上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 |||||||||
三、聯系方式: | |||||||||
電話:0593-2250389 傳真:0593-2295177 | |||||||||
電子郵箱:ndsthj@163.com | |||||||||
通訊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區閩東東路1號 | |||||||||
郵 編:35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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