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縣
2024年11月21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環評審批決定的公告(閩宏新增年產3萬噸PET再生纖維生產線改擴建項目、霞浦福寧醫院二期外科大樓、福建省敖江流域(古田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等)
發布時間:2024-11-21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科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審議并對擬作出批準的環評審批意見公示后,我局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依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
序號 | 項目名稱 | 文號 | 審批時間 | 審批決定全文 |
1 | 閩宏新增年產3萬噸PET再生纖維生產線改擴建項目 | 寧環評〔2024〕65號 | 2024年11月18日 | 見附件 |
2 | 霞浦福寧醫院二期外科大樓 | 寧環評〔2024〕66號 | 2024年11月19日 | 見附件 |
3 | 福建省敖江流域(古田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項目 | 寧環評〔2024〕67號 | 2024年11月20日 | 見附件 |
4 | 福建聯鋼不銹鋼深加工項目 | 寧環評〔2024〕68號 | 2024年11月20日 | 見附件 |
5 | 福鼎市鼎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固體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轉運項目 | 寧環評〔2024〕69號 | 2024年11月20日 | 見附件 |
6 | 福建隆信科技有限公司擴建年產5萬噸鋅合金制品項目 | 寧環評〔2024〕70號 | 2024年11月20日 | 見附件 |
7 | 屏南縣肉類處理及冷鏈配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 寧環評〔2024〕71號 | 2024年11月21日 | 見附件 |
一、公示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屆滿。
二、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三、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93-2250389
傳 真:0593-2995177
通訊地址: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郵 編:352100
附件下載:
關于福鼎市鼎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固體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轉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評69)(1)(2).pdf
關于福建聯鋼不銹鋼深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評68).pdf
關于福建隆信科技有限公司擴建年產5萬噸鋅合金制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評70).pdf
關于福建省敖江流域(古田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評67).pdf
關于閩宏新增年產3萬噸PET再生纖維生產線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評65).pdf
免責聲明:寧德企業環境信息自主公開網(披露平臺),建設單位、環評機構或技術咨詢服務單位可通過本平臺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環評信息公開、公參公示和全本公開,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網絡平臺要求。在本平臺公示有關信息和內容,由發布單位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