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審批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發布時間:2022-08-03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一、機構職責
市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生態環境工作方面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起草有關生態環境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擬定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海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
(二)負責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較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地方政府對較大以上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處理有關跨縣(市、區)域的環境污染問題。統籌協調全市重點流域、區域、海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減排目標的落實。實施陸地、海洋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確定大氣、水、海洋等納污能力,監督檢查各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實施全市大氣、水、海洋、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重金屬、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五)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實施全市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六)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實施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劃、標準及規范。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七)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對我市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省規定審批或審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八)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 。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開展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實施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九)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貫徹國家、省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定并實施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及政策措施。
(十)負責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工作,牽頭抓好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并開展督促檢查。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目標責任落實情況考評工作。
(十一)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市生態環境行政執法檢查活動。查處有關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指導全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有關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四)按規定開展生態環境對外交流合作,組織協調生態環境國際條約履約有關工作,參與處理涉外生態環境保護事務。
(十五)負責加強本系統、本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承辦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幅減少進口固體廢物種類和數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建設美麗寧德。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關于礦井關閉監管職責分工。市發改委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區總體規劃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工信局負責對不符合有關礦山工業發展規劃和生產開發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對無采礦許可證和超越批準范圍開采、資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等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破壞生態環境、污染嚴重、未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應急局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關閉及關閉是否到位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市發改委、工信局、市應急局、生態環境局等單位應當將相關礦井關閉與監督情況及時抄送市自然資源局。市自然資源局牽頭,會同市發改委、工信局、應急局、生態環境局等相關單位組織指導并監督檢查我市廢棄礦井的治理工作。
2.關于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水資源保護,保障河流生態基流。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兩部門應當進一步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商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統一發布水環境質量信息,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市水利局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中涉及水環境質量的內容,應與市生態環境局協商一致。
3.關于生態保護紅線職責分工。市自然資源局負責組織實施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勘界定標、管控政策擬定及日常監督實施。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后的相關監管工作。
二、機構信息
辦公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閩東東路1號
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時: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郵政編碼:352100
辦公電話:0593-2995155
值班電話:0593-2995155
傳 真:0593-2995177
網 址:http://sthjj.ningde.gov.cn/
環保投訴熱線:12369
服務投訴、監督舉報電話:0593-2398066
服務投訴、監督舉報郵箱:ndsthjfw@163.com
行政審批服務
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市生態環境局窗口
1.窗口受理時間:
冬令時: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時: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2.聯系電話:0593-2250389
傳 真:0593-2290620
3.地址:寧德市鏡臺山路9號(市政府大樓后側)寧德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生態環境局329窗口
三、領導簡介(包含姓名、職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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