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福州港沙埕港區邁拓通用碼頭1#、2#泊位擴能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發布時間:2023-10-09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福建海翔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福州港沙埕港區邁拓通用碼頭1#、2#泊位擴能改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項目代碼:2109-350900-04-01-494912,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根據報告表結論、技術審查會專家組意見,現對報告表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福建省海洋功能區劃,選址符合《福州港總體規劃(2035年)》及規劃環評,符合寧德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要求。在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該項目可以滿足生態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我局原則同意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總體結論和擬采取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位于福鼎市店下鎮巽城村小巽自然村,為改擴建項目。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將已建的福州港沙埕港區邁拓通用碼頭1#、2#泊位由3000噸級通用泊位提升改造為5000噸級、3000噸級通用泊位各一個,本次擴能改造不涉及工程主體結構變更,項目擴能改造后保持碼頭設計年通過能力87萬噸及年吞吐量60萬噸不變,貨種保持不變,仍為水泥、碎石、鋼材、砂、管樁等。項目總投資52.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萬。
三、你公司應嚴格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確保各項污染物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妥善處置,環境風險有效防控,并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碼頭及船舶污水的收集處置管理,營運船舶含油污水定期交由有資質的單位收集處理;碼頭初期雨水及碼頭面沖洗廢水經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廠區綠化及噴灑降塵;生活污水經港區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回用于廠區綠化及噴淋降塵。以上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均禁止外排。
(二)加強“以新帶老”完善作業區、堆場等區域揚塵控制,在散貨堆場采取圍擋、噴淋等抑塵措施,減少項目無組織廢氣排放。加強散裝水泥粉塵防控,在卸船機、輸送廊道等粉塵產生節點應設置有效的除塵設施,確保散裝水泥粉塵經有效收集后達標排放。
(三)船舶垃圾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要求處置,禁止外排。
(四)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相關風險防范措施和風險管理措施,配備環境應急物資,加強風險防范及應急處置培訓,按要求開展應急演練。
四、項目執行標準
(一)運營期粉塵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顆粒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營運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
(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
五、你公司要按照有關規定設置規范的污染物貯存(處置)場所,按照環境監測計劃要求定期開展污染物跟蹤監測。你公司要建立暢通的公眾參與平臺,依法依規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妥善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的合理環境訴求。
六、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工作由寧德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負責,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由寧德市福鼎生態環境局負責。
寧德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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