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
2024年1月24日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意見的公示(2023年福建寧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發布時間:2024-01-24 發布人:寧德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科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作出批準的審批意見,現依據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歡迎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建設單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關環保承諾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下載鏈接(除依法不能公開的內容) |
1 | 2023年福建寧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 | 福鼎市 | 福鼎市城投置業有限公司 | 福建海洋工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2023年福建寧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由福鼎市城投置業有限公司負責建設。項目位于福建省寧德市福鼎市沙埕港八尺門內灣,建設內容包括:① 互花米草整治面積11.97hm2(已整治完成);② 紅樹林濱海濕地生境恢復192.32hm2(清退灘涂及圍網養殖等161.13hm2;宜林地地形改造263.38hm2,其中起壟造灘22.81hm2,圍堰改造240.57hm2;種植紅樹林192.32hm2;建設紅樹林管護通道2140m);③ 海堤生態化2.94km(清退灘涂養殖0.56hm2;現有海堤堤面生態化改造;投放牡蠣礁2.94萬m3);④ 岸線整治8.65km(清理垃圾);⑤潮溝疏通142.17hm2(清退灘涂及圍網養殖75.66hm2;疏浚量319.80萬m3);⑥入海污染物控制(流域治理面積58.13hm2);⑦監測評估和長效管護系統建設。項目總投資52434.7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68.4萬。 | (一)主要環境問題 1.廢水主要為施工機械車輛沖洗廢水,其主要污染物為泥沙和石油類。疏浚吹填產生懸浮泥沙。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的影響; 2.廢氣影響主要是施工揚塵及運輸揚塵; 3.噪聲影響主要是高噪聲施工機械產生的噪聲污染; 4.固體廢物主要是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過程中的生產垃圾。 (二)擬采取的措施 1.廢水:施工廢水采取隔油沉淀措施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周邊村莊現有的化糞池;懸浮泥沙擴散,疏浚作業時應布設攔污屏;禁止施工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海。 2.廢氣: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水泥、沙石料應統一堆放,設置蓋棚,起塵嚴重的場所加設擋風塵設施。 3.噪聲:施工應避開居民休息時間,合理安排高噪聲機械的作業時間,避開敏感時段,最大限度地減輕噪聲影響程度。 4.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經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 2023年4月10日建設單位在福建環保網上對本項目建設進行首次公示,2023年4月13日-4月26日建設單位在福建環保網上進行了征求意見稿公示,期間,建設單位在周邊村莊張貼環評公示,并在《福鼎周刊》報紙上發布公示。公示期間,未收到任何單位或個人的電話、傳真、信件或郵件。 | / | 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全本下載鏈接: http://www.fuding.gov.cn/zwgk/tzgg/202311/t20231124_1887357.htm備注: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建設單位是建設項目選址、建設、運營全過程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是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相關信息和審批后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公開的主體,該鏈接為項目建設單位提供,公示維護工作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 |
一、公示時間: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5個工作日) | |||||||||
二、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行政許可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上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 |||||||||
三、聯系方式: | |||||||||
電話:0593-2250389 傳真:0593-2295177 | |||||||||
電子郵箱:ndsthj@163.com | |||||||||
通訊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區閩東東路1號 | |||||||||
郵 編:352100 |
來源:寧德市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科
免責聲明:寧德企業環境信息自主公開網(披露平臺),建設單位、環評機構或技術咨詢服務單位可通過本平臺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環評信息公開、公參公示和全本公開,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及配套文件中的網絡平臺要求。在本平臺公示有關信息和內容,由發布單位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